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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4/03/03(日)07:54:41 ID:CZF4i4VENo.608341del
根據《鏡報》報導,一名人夫在論壇Reddit發文表示,自己跟老婆結婚18年,
兩人從中學開始交往,即便在大學時期分隔兩地談起遠距離戀愛,
但他堅持每個周末都會跑去跟女友小聚,當時一直以為兩人感情順遂,如膠似漆。

但是,最近夫妻一起參加同學會時,妻子的同學卻突然說溜嘴,
透露妻子大學時期的「狂野」過往,雖然當下妻子趕緊暗示同學打住,
不要再多說,但人夫卻敏感直覺不對勁,事後質問妻子事情真相。
妻子眼見瞞不住才吐實,承認自己大學時期性生活活躍,不僅有固定砲友,
甚至前後跟多達26名男生上床,且跟單人嘿咻的次數介於1到30次。

對此,人夫怒不可遏,崩潰離家出走,妻子則不斷打電話跟他求情,
辯稱這些都是婚前逢場作戲,不應被視為婚外情。
然而,人夫在冷靜後提出復合的條件卻是要比照辦理,
要求也要跟26名女人上床,可是妻子卻無法接受,拒絕答應,
讓局面陷入僵局。人夫則堅持沒有迴旋餘地,直接跟妻子嗆明
「不是點頭答應,就是離婚」。
無名24/03/03(日)10:59:19 ID:F68jGko.No.608356del
>>608341
我覺得丈夫有理,妻子明顯是故意引導欺騙
不過我覺得讓他去找26個女人當補償也行
反正他肯定找不到26個人
如果他真的有能力把到這麼多女的話,從一開始就能夠看穿這個破麻吧
再退一步來說,就算他真的能夠幹到26個人,這個情況下婚姻也名存實亡,8成也會順便再離婚
無名24/03/03(日)11:18:14 ID:2VgaUt6.No.608357del
>>608356
>>608341

這種解法只有離婚而已

女方能這樣玩代表PR也不差卻還是想留住男方

要馬是性愛分離真的愛 不然就是男方條件真的好不想離 正常都是後者啦
無名24/03/03(日)12:15:24 ID:0VRgMOrMNo.608360del
>>608357
>>608356
女方只願意付出程度是「口頭道歉」
並要求別人接受PUA,但自己不想吃虧
我都道歉了不然還想怎樣
現實認識的台女也是這樣
最後男方分手還差點被女方提告w
無名24/03/03(日)16:16:09 ID:rp1WWw8wNo.608368del
離婚是最好的選擇。男把女當寶,女把男當草。每個周末都會去找她,一天多的時間是能做多少次,頂多三次若嗑威爾剛能多幾次? 但之前的週一至週五每天做基本三次+N,還不知道是否有多P一女戰N男。還能接受是腦子有問題還是想當綠奴? 直接就嗆明白了好嗎! 趕快離婚去找更好的,沒有就過單身生活也比帶個移動厠所在身邊的好。 參加她的同學會也不知有多少穴兄弟在心裡說謝謝你娶了她咧?改叫同穴會算了。 會勸說不要離婚的就問問他她們自己遇到能不能接受。
女方的父母敢打來就敢嗆你妳女兒就是公車或公厠在婚前就開放得不得了。誰愛要誰要,快閃不要再相見。什麼叫婚前逢場作戲,不是婚外情? 就說本身有男友還跟超多人發生性關係。這什麼腦迴路啊,還大學生咧⋯⋯ 學歷越高越沒道德底線是嗎?結婚18年現在都4x以上了,人生都要過半了,以前的日子不可追,但往後的日子要讓自己舒心,千萬不要接納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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